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30 已访问:112 次

一、项目编号HSZB-2023-0824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飞鲤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韶能环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汶水路1201号产业园三期2幢A区8018室  

成交金额:28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项目

服务范围: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维护费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8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德彬、程霜、毛义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2800元评标评审费1200合计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综合服务楼三楼,联系电话:15050528004、150562782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卫生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郎溪县十字镇

联系方式:13966182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综合服务楼三楼

邮箱:1223293433@qq.com

联系方式:15050528004、1505627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老师、焦工、江工

话:13966182122、15050528004、15056278206

窗体底端

 

 

2023年8月30日